华安县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漳州市
受 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 对[350629]FJJY[CS]2024001、华安县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华安县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7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9]FJJY[CS]2024001
项目名称:华安县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1(华安县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CMA资质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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