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桐木镇桐木社区至陈家屋场通组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旬阳市桐木镇桐木社区至陈家屋场通组路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7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J-2024-002.
项目名称:旬阳市桐木镇桐木社区至陈家屋场通组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桐木镇桐木社区至陈家屋场通组路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241,317.41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具体工期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桐木镇桐木社区至陈家屋场通组路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桐木镇桐木社区至陈家屋场通组路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⑧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