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环城隍庙片区(城隍庙4A级景区)及清河沿岸城市更新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陕西
-咸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Z-2024-129
项目名称:三原县环城隍庙片区(城隍庙4A级景区)及清河沿岸城市更新规划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环城隍庙片区(城隍庙4A级景区)及清河沿岸城市更新规划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环城隍庙片区(城隍庙4A级景区)及清河沿岸城市更新规划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环城隍庙片区(城隍庙4A级景区)及清河沿岸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3.4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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