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纬七东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沧州市
盐山县纬七东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山县纬七东路道路工程 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盐发改批[2023]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建设地点为:盐山县纬七东路,西段道路西起现状平安大街,东至规划经二路,东段道路西起规划经三路,东至千童大街; 2.1.2项目概况:盐山县纬七东路,西段道路西起现状平安大街,东至规划经二路,规划道路长度275.488m;东段道路西起规划经三路,东至千童大街,规划道路长度293.964m。规划道路总长度569.452m(千童大街向西186.92m范围已修建完成)。新建道路与现状已修道路相接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24m,设计横断形式为:3m人行道+18m行车道+3m人行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2.1.3标段划分:无; 2.1.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1.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2.1.6按照河北省改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详见承包范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2 09:00 至 2024-05-28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14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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