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冻机(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泉州市
受 泉州市中心血站 委托, 对[350501]CXS[CS]2024004-1、速冻机(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速冻机(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CXS[CS]2024004-1
项目名称:速冻机(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1(速冻机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所投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对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无
节能产品: 无
环境标志产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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