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映山红大道和长江河路道路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第1次
安徽
-六安市
金寨县映山红大道和长江河路道路改建工程 中标候选人变更 公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方的异议函,经调查处理原第一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单位: 安徽博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成员单位: 安徽沃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湖南友盛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被取消 。 现确定 需解锁 为中标候选人,进行第 二 次公示。
项目名称 | 金寨县映山红大道和长江河路道路改建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41524001003691 | |||||
标段名称 | 金寨县映山红大道和长江河路道路改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41524001003691 001 | |||||
招标人 |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最高限价 | 24577800.95 元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金寨县需解锁红军大道 138 号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区间综合评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 工期 | 150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 p49 页第 3 条,该电子证书无效,作废标处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云南省宣威市城南建筑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 p41 页( 2 )项目班子配备中第 2 条,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作废标处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展欣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 p52 页,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中第(一)条,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作废标处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陕西宏基源建设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 p10 页第( 2 )条中第 2 小条,未见其办理保函所需的费用,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作废标处理。 | |||
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150 日历天 | |||
地 址 |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龙津湖总部经济基地大学城 | |||||
投标价(元) / 费率( % ) | 20821084.07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项目总监) | 朱 峰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赣 23620需解锁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郭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越王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规划支路一(创业路)、规划支路二(兴业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 |||||
公示时间 | 2024 年 5 月 27 日 -2024 年 5 月 29 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 渠道和方式 | 1、 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 金寨县人民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2、 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金寨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 16 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需解锁 3 、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 | |||||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寨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监督管理局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 统在线提交金寨县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 16 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需解锁 2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