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森林运兵车(客车)、装备运输车(卡车)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森林运兵车(客车)、装备运输车(卡车)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森林运兵车(客车)、装备运输车(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彬彬、古雯、林彬
项目联系电话:-810/8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路3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彬彬、古雯、林彬 -810/81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确保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森林运兵车(客车)、装备运输车(卡车)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广大供应商正当权益,现将项目技术参数(1)进行网上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技术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总队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并进一步论证完善,意见建议具体采纳情况不再反馈供应商,具体技术参数、预算价格和数量等信息最终以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一)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 7 日至5月 3 0 日17: 3 0止(北京时间)。
(二)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和建议以邮件形式反馈 ( )邮箱,超过公示期上报的将不予接收。
(三) 意见建议反馈要求
1.意见要求:2格式填写,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意见建议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加盖制造商公章)等,无盖章意见或意见不具体或证明材料不充分的视为无效意见,不列入论证研究范围。
2.提供资料:反馈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面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盖章)(如有);
(2)意见反馈表(2)及证明材料(盖章);
3.资料上传要求:
(1)邮件主题:某某公司关于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森林运兵车(客车)、装备运输车(卡车)采购项目 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的意见建议。
(2)邮件正文:写明公司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方便需要时对接。
(3)
1:将营业执照(盖章版)、法人代表(盖章版)和授权人证明文件(盖章版)等基本信息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命名为:1某某公司单位基本信息;
2:将所有意见建议表(盖章版)和证明、论述资料(盖章版)扫描成1个PDF文档(按照意见表在前、证明资料紧贴其后的顺序逐个装备排序)上传,命名为:2某某公司意见及证明资料盖章资料;
3:将意见建议表Excel3,命名为:3某某公司意见建议电子版资料(方便汇总整理意见)。
(四) 其它补充事宜
请广大供应商站在提升产品性能标准的角度提 出 意见,如因自身产品性能不满足要求提出的不合理意见将不会被采纳。项目后续采购相关信息将在中国上发布,如有意向,请及时关注后期公告。
-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森林运兵车(客车)、装备运输车(卡车)采购项目 技术参数
2.意见反馈表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公告中出现的”其他招标”“开标时间”为固定模板字眼无法修改,特此声明。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2意见反馈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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