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西
-南昌市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 2024 年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 2024 年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红谷发改投字【 2024 】 5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市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流湖镇、生米街道。
2.2 工期: 184 日历天, 2024 年 6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2.3 招标金额:总投资约 2520 万元,本项目招标金额为 约 2378.73 万元 ;
2.4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5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总面积 0.84 万亩,其中新建面积 0.5 万亩,改造提升面积 0.34 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6 标段划分: 3 个标段(具体详见附件标段划分表);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1.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4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7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1.8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办法
5.1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4 年 6 月 23 日 自行在新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有关说明
8.1 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8.4 本次招标执行“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
8.5 根 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 95 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5 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8.6 本项目开标的顺序为: 1 标段→ 2 标段→ 3 标段。
8.7 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 3 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按中一个标段,按照开标顺序投标单位在其中一个标段评审结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后不再参与后面其他标段的评审,招标代理单位对后面开启标段的电子标书进行退回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 B 值计算。
8.8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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