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城市北区再生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
宁夏
-吴忠市
城市北区再生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 二 标段)
施工 招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城市北区再生 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城市北区再生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 [202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自治区专项资金、2024年海绵城市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 况: 实施朝阳东街、文华街、东旺街、艾山街、学院路、金滨路等道路再生水管网及新建城市西区再生水厂深度处理车间 1座
2.2建设地点:利通区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 为二标段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含二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 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 05 - 30 10 : 00 至 2024 - 06 - 06 18: 30 (北京时间 ,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 06 - 2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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