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农业科技研发基地项目一期(EPC)澄清公告(一)
安徽
-滁州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滁州市农业科技研发基地项目一期(EPC)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农业科技研发基地项目一期(EPC)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8.1.1款调整为: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由承包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责任险等由承包人购买。 ”
本次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全椒全鑫城镇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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