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土壤普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成果编制与汇总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武汉市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土壤普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成果编制与汇总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9 16:39:31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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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07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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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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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第三次土壤普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成果编制与汇总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CSQ-2024-041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第三次土壤普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成果编制与汇总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12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20.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4%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基础条件成果编制与汇总机构须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单位。具备从事土壤调查、土壤分类、土壤制图等相关专业的科研、工作经验或业绩。以往无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数据保.密管理的能力与条件。(二)特定资格“1”总体负责单位须符合下列4项资格中的至少2项:1、具有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技术领队;2、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类(0903)、地理科学类(0705)、地质学类(0709)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资格;3、具有省级以上的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相关学科重点实验室;4、具有地图编制甲级测绘资质且从事过士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N”协同参与单位须符合下列3项资格中的至少2项:1、具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含表层或剖面)技术领队并从事过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2、承担过土壤调查、耕地质量评价等项目;3、具有地图编制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本章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第7项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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