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油烟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
-沧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QY-2024-014
项目名称: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油烟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300000.00二标段:200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一标段人民币约30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约200000.00元,包括:一标段:渤海新区黄骅市建成区内迎宾大街以西的餐饮单位油烟检测;二标段:渤海新区黄骅市建成区内迎宾大街以东的餐饮单位油烟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能力能满足饮食业油烟的采样、测试、分析、评价的能力(以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为准);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3.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