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哈溪镇龙滩老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常公告
甘肃
-武威市
天祝县哈溪镇龙滩老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天祝县哈溪镇龙滩老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天祝藏族自治县哈溪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 解决 ,招标人为 天祝藏族自治县哈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天祝县哈溪镇龙滩老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GSXKX-2024016
3、建设地点:天祝县哈溪镇
4、项目概况:双龙村龙滩老街旅游基础设施完善及附属设施建设。
5、招标范围:双龙村龙滩老街旅游基础设施完善及附属设施建设。(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施工标段。
7、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2、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5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
3、财务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 202 2年或2023年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流水证明(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日期和审计报告为准)。
4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截图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7、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需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甘信息登记(并将备案信息资料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以备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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