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腾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余干县农村供水监测提升建设设备采购服务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
江西
-上饶市
关于上饶市余干县农村供水监测提升建设设备采购服务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编号:TYZFCG-2024-02-05)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FCG-2024-02-05
项目名称:上饶市余干县农村供水监测提升建设设备采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58930.00 元
最高限价:105893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http:///)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备注:以上材料投标供应商可无需提供,但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信用承诺(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如开标时提供信用承诺的供应商,中标后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交由采购单位审核,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不符合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预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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