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利民一泵站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标段
黑龙江
-哈尔滨市
哈尔滨新区利民一泵站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1、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 93073324.16元;二标段: 3965642.65元
2、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本次澄清发布的为准
3、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4年06月17日9时30分”
4、 计划工 期 变更为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共401日历天。实际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变更为 “ 2024年0 6 月 17 日 9时30分 ”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保利城三期七号楼六号门市
联系人:
电 话: -802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 2829号
电 话:
附件:招标控制价 明细
(一)
注:
- 投标人应当将不可竞争项目的费用按规定标准计取相关费用,暂列金额 、 暂估价 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计取,并全额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未按上述规定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不可竞争项目费用是指:
(一)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应当缴纳的规费;
(二)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三)国家规定的税金。 - 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投标人企业定额和投标期内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总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二 )
注: - 投标人应当将不可竞争项目的费用按规定标准计取相关费用,暂列金额 、 暂估价 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计取,并全额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未按上述规定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不可竞争项目费用是指:
(一)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应当缴纳的规费;
(二)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三)国家规定的税金。 - 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投标人企业定额和投标期内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总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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