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襄阳市
谷城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2 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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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6-24 09:00:00|
项目监管地:|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0028fa9f8c2018fbd3d88ba07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谷城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3845.652689 (万元)
6、最高限价: 3845.652689 (万元)
7、采购需求:
满足谷城县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包括计算、网络、存储、虚拟化、机房等基础设施层建设。同时提供县文化中心包括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入驻场馆的基础设施服务。本次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难度大,工期时间短,本着科学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将本项目分成3个包,以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同时对投标人投标和中标作出如下要求:投标人可对3个包同时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允许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1包:16745437.09元;2包:11621280.00元;3包:10089809.80元。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所有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所投分包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可提供总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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