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综合服务平台和亮码可办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甘肃
业主单位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 年综合服务平台和亮码可办改造项目(采购编号: 404C-FW-GKJT-24-0949 ),项目业主为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 年综合服务平台和亮码可办改造项目
2.2 服务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 4 个月内。进度要求: 8 月 30 日完成“亮码可办”改造和配套硬件采购、测试工作, 2024 年 9 月 30 日完成综合服务平台“数字化”改造,投入运行。
2.4 服务范围:完成中心综合服务平台“数字化”改造、“亮码可办”改造,配套硬件安装测试工作。具体包括优化服务平台功能,全面升级综合管理系统以强化业务管理与统计分析能力,整合数据共享以简化业务流程,引入人脸识别技术提升登录安全性,新增贷款额度试算功能;实施亮码可办改造,推动电子码替代纸质证明,提升业务办理效能,并在特定提取和异地贷款场景下应用;同时,采购适配的扫码设备以支持亮码可办应用场景,确保设备性能满足需求。(详见第五章甲方需求) -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资质要求:
( 1 )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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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审专家可以进一步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 业绩要求:
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提供自主生产/经营能力证明材料或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接类似项目的业绩,如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应至少包含首页、总金额页、签章页和内容页)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协议单、订单、验收单据、结算发票等证明具备该能力真实性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1 )参与本次改造服务的人员必须为响应人自有职工,填写第六章 一 3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并提供参与人员的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开标前 3 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罚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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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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