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梅州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5FG74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招标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投标人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2.3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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