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餐饮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铜川市
餐饮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铜川新区-2024-00068
项目名称:餐饮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7,632.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餐饮管理外包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餐饮管理外包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可自主选)。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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