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南四湖湖东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市直管部分)
山东
-济宁市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市网)SZBM-2024-G0033 (省网) SDGP370800000202402000172
2、项目名称: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南四湖湖东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市直管部分)
3、预算金额: 444万 元
4、包组划分: 2 个包组 ,其中 A包南四湖部分382万元;B包泗河部分62万元 。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南四湖湖东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市直管部分) ,对南四湖湖东蓄滞洪区 市直管的 堤防和进退洪闸进行维修养护。堤防维修养护主要包括 堤防观测 、 堤坡的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堤防隐患探测、 里程桩 制作安装、环境整治等 ; 进退洪闸维修养护主要包括 水闸观测、 水工建筑物、启闭机、机电设备、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1月底之前完成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 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
3.4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 (须在本单位注册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 5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5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 5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5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6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 7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 “信用中国”及“######”查询) 。 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3. 8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9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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