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廊坊部分)工程监理
河北
-廊坊市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廊坊部分)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农经〔 2023〕1493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廊坊部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廊坊部分)工程监理。建设地点: 河北 省廊坊市。建设规模:通过改建水文站 13处,新建水文站5处,改建水位站24处,新建水位站42处,改建雨量站13处,改建巡测基地1处,新建巡测基地1处,全面提升区域水文测报能力 。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施工、验收、保修阶段及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全过程监理。 含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阶段、结算及决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 ①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 2)信誉要求: 投标人(只查询投标人本身,不含其分公司)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或监理人员。
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负责水利工程部分的监理人员应至少包含 1 名注册专业为 ( 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 ) 监理工程师和 1 名注册专业为 (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 的监理工程师。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6-5 09:00至2024-6-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 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5日13时00分 。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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