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州新昌站站内广告位发布宣传广告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
-绍兴市
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嵊州新昌站站内广告位发布宣传广告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加大城市宣传工作,突显嵊州文化精神,利用高铁优势、旅客流量,拟在嵊州新昌高铁站的灯箱广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授权【2024】第25号文,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局站车广告资源开发经营的企业,作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独家代理单位,负责经营嵊州北站、嵊州新昌站的广告发布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嵊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杭州市九溪路13-1号210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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