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明县2024年城市公园及道路苗木补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菏泽市
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明县2024年城市公园及道路苗木补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000118
采购项目名称: 东明县2024年城市公园及道路苗木补植工程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276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76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及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3.3.根据“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号)”要求,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格式见附件。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根据菏财采〔2022〕9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 3 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 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 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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