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越江中学综合楼、食堂宿舍楼、风雨操场外墙改造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00-ZRJS-C2024-0039
项目名称: 南通市越江中学综合楼、食堂宿舍楼、风雨操场外墙改造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0万 元 ,报价超过 150万 元 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 4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响应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法人证明或委托人证明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诚信承诺书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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