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购置声频共振耳聋治疗机等设备及耗材一批(急救设备包、新生儿呼吸机)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恩施州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购置声频共振耳聋治疗机等设备及耗材一批(急救设备包、新生儿呼吸机)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6 11: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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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6-27 09:00:00|
项目监管地:|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购置声频共振耳聋治疗机等设备及耗材一批(急救设备包、新生儿呼吸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投标人客户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7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0ac8f85f09e018f9f478a4268f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购置声频共振耳聋治疗机等设备及耗材一批(急救设备包、新生儿呼吸机)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102.5 (万元)
6、最高限价: 98.5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2个项目包,具体内容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一:制造商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包二:制造商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3)包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4)本项目各包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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