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食品检验第2次变更公告
甘肃
业主单位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委托食品检验(采购编号: 404C-FW-GKJT-24-0965 ),项目业主为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 。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委托食品检验。
2.2 服务地点:甘肃矿区、金塔产业园。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范围:负责对矿区全部职工食堂按照国标开展食品安全检测。按照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方法对消毒后待使用餐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发酵法)项目开展检测;按照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按照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检测镉(以Cd计)的方法对待使用果蔬的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毒死蜱,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乙酰甲胺磷,氧乐果,吡虫啉,啶虫脒项目开展检测。 -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 响应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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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审专家可以进一步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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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三证至少提供一个);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其开标前3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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