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大气污染监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滨州市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大气污染监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大气污染监测项目 (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4 年 06 月 18 日 09:00 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BZZPGP-2024-0080
中国山东政府网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95
注:【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 379220240005 】
项目名称: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大气污染监测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 120.00 万元; A01 包: 35.00 万元; A02 包: 60.00 万元; A03 包: 25.00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 万元 ;A01 包: 35.00 万元; A02 包: 60.00 万元; A03 包: 25.00 万元。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各标包控制总价及控制单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1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投多个标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A01 包:签订合同后 100 日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A02 包:签订合同后 300 日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A03 包: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4 、采购内容: A01 包:针对我市 VOCs 污染排放企业调查,并建立排查清单 和治理台账; A02 包:对邹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登记、检测、挂牌服务; A03 包:修订完善 2024 年邹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完成之日止。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 2007 〕 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4 〕 185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 90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等。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国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②本项目兼投不兼中;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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