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路(冀州路—聚源热电厂)道路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山东
-济宁市
永安路(冀州路 — 聚源热电厂)道路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8120662000389 0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 111 -370812-04-0 5 - 418619
招标项目
名称
永安路(冀州路 —聚源热电厂)道路改造工程(EPC)
项目地点
济宁市兖州区永安路(冀州路 —聚源热电厂)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永安路(冀州路 — 聚源热电厂) 道路改造工程(EPC) , 道路 长 1700米,车行道宽16米,两侧人行道各宽3米 , 新建雨 污水管道 , 现有道路拆除改建,恢复破坏的路灯、绿化等;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预算及施工图设计、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调整修改并达到施工图深度、审图通过、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等工作,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施工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等,以及对 EPC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服务等工作。
招标项目规模
永安路(冀州路 —聚源热电厂)道路改造工程 , 该工程 内容主要包括: 道路 长 1700米,车行道宽16米 ,两侧人行道各宽3米 , 新建雨污水管道 , 现有道路拆除改建 ,恢复破坏的路灯 、 绿化 等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380000 00 元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38000000 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 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 (以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 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 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 4 年 6 月 5 日至 202 4 年 6 月 2 6 日 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网址为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jnzbtb.cn/YanZ hou)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 4 年 6 月 2 6 日 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
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
管理系统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4430/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 :4430/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招标人名称
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
济宁市兖州区 东御桥南路 193号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济 宁市兖州区华金中心 B座1305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
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异议提出与答复
异议事项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
答复期限
答复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即时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本招标项目永安路(冀州路 —聚源热电厂)道路改造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济兖审服投【20 21 】 312 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120662000389 001
2、工程名称:永安路(冀州路—聚源热电厂)道路改造工程(EPC)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
永安路(冀州路 —聚源热电厂)道路改造工程 , 该工程 内容主要包括: 道路 长 1700米,车行道宽16米,两侧人行道各宽3米 , 新建雨污水管道 , 现有道路拆除改建,恢复破坏的路灯 、 绿化 等 。 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 : 3 800万元
5、招标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管理局)
( 1)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东桥南路193号
( 2)联系人:
( 3)联系电话:
6、招标代理机构:
( 1)联系地址: 济宁市兖州区兖州区华金中心B座1305室
( 2)联系人:
( 3)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 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不得在其 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 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 (以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 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 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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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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