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及灾毁重建项目(第二批次)施工
黑龙江
-哈尔滨市
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及灾毁重建项目(第二批次)施工
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JTSG0107G240607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及灾毁重建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及招标人 为 宾县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金 来自 车购税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及灾毁重建项目(第二批次)施工。
2.2 工程概况 :宾县 -糖坊、二龙山-鸟河、宾县-平安、满井-英杰、宾州-松峰山、摆渡-洪飞、宾白公路-万发、满井-宁远、三宝-延河、宾县-鸟河、永宾公路-同哈公路、永利-宾安。
2.3建设地点: 宾县。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24 年 7 月 8 日 ,交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工期 115 日历日 。缺陷责任期 2 年。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 省相关规定 。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 不 划分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情况见下表: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 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专业经验。
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专业经验。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1.3 财务最低要求
( 1)202 3 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 2) 营运资金( 202 3 年度流动资产 -202 3 年度流动负债 +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段里程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的四级(含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30km)。
3.2 信誉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2.2 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 信用黑龙江 ”网站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3 近三年( 20 21 年 1 月 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4 年 6 月 7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6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5.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6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9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 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招标人: 宾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迎宾西路迎宾佳园东侧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军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 131号世财滨江音乐花园小区4栋1号3层
联系人: 方亮
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评标办法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注: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参考示例见投标人须知附件网页截图示例)。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参考示例见投标人须知附件网页截图示例)。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附录
注: 1. 以上信誉要求需填报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无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附录
注:
-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 以及 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 。 - 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 2024年3月-2024年5月份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养老保险) 。(以下属于建办市函〔 2019〕92号规定的6类情况可不提供社保证明,需附符合以下6类情况的证明文件。
( 1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 2) 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 3) 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 4) 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 5) 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 6) 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5.公路工程施工专业经验按照投标人承诺制为准,格式自拟。
附件 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 201 9 年 1 月 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参考示例见投标人须知附件网页截图示例)。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参考示例见投标人须知附件网页截图示例)。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评标办法正文”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评标办法正文”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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