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镇黑石村小麦产业水利设施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兰州市
业主单位
黑石镇黑石村小麦产业水利设施配套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石镇黑石村小麦产业水利设施配套项目 已由 皋兰县农业农村局 以 皋农批字 [2024]23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皋兰县 2024 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皋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招标人为 皋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单位:皋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2.2 项目名称:黑石镇黑石村小麦产业水利设施配套项目
 2.3 建设地点:黑石镇黑石村
 2.4 工程规模:新建 7.6*5.6m 泵站 1 座,架设供电变压器 1 套,配套输电线路 1500m ,新建 DN300 螺旋钢管(厚 6mm )引水管 702m ,钢筋混凝土结构出水池 1 座,铺设 100 级 DN355 壁厚 32.2mmPE 主管 4035m ,铺设 100 级 DN355 壁厚 32.2mmPE 输水支管 2887m ,(其中:检查井 4 座,分水井 2 座,分水减压井 2 座,排气井 1 座,放空井 1 座,出水池 5 座,引水池 1 座),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2.5 资金来源:皋兰县 2024 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衔接资金
 2.6 项目总投资: 510.3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63.86 万元)
 2.7 计划总工期: 119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7 月 0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8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 2021 年 06 月至今)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近三个月( 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以上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3.3 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 2021 年 -2023 年经第三方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6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 2021 年 06 月至今)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严禁工程分包转包,严禁设计与施工、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隶属、连带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承诺书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06 月 07 日— 2024 年 06 月 12 日
 4.2 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5.2 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 ( 交易通 ) 兰州市电子交易平台 V3.0 ( )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MTSF 格式一份、 TSF 格式一份、 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 :9002/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皋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 95 号
 5.5 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 :9002/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皋兰县水务局
 联系人:华有武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 95 号
 注:
-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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