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度消防被装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批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海淀区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LY-BJ-H059
项目名称: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度消防被装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568.9843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68.9843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
(一)项目整体概况
1.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495,689,843.59元,上述被装的收货单位为采购人所属43个总队、1个机动支队及若干数量的周转库。本项目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不接受“合同转包、生产分包、加工外包、中间商赚差价”等不利于产品质量监管、不利于产品售后修护的投标。
2.本项目被装品目的分项数量包括“新招录消防员被装”、“周转和应急被装”、“在队指战员被装”、“专职消防员被装”、“各总队应急被装”。其中,“新招录消防员被装”、“周转和应急被装”、“在队指战员被装”的品目及数量,属于国家消防救援局本级直接采购,由国家消防救援局付款结算;“专职消防员被装”、“各总队应急被装”的品目及数量,由各总队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各总队及所属单位付款结算。
3.根据供应保障实际,本项目被装品目分项中的“专职消防员被装”、“各总队应急被装”的数量可能会减少,中标人不得以前述被装数量减少提出变更合同单价金额、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等要求。
4.本项目各分包的采购合同签订后,国家消防救援局、34个总队可根据供应保障需要予以追加采购,追加采购产品的单价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执行,追加采购由国家消防救援局统筹实施,向相应供应商追加的采购金额不超过与该供应商签订的原合同总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5.为防止不平衡报价问题, 本项目投标人对单个品目的单价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该品目的预算单价,所投分包的总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该分包的预算总价 。投标人认为个别品目预算单价过低的,应统筹考虑整个分包的预算总价,自行对各品目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平衡。
6. 对任何投标人的违约失信行为(供应商违背其投标时对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交货期、投入生产线、单日生产量、投入生产员工、提供售后服务等做出的承诺),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7 .为防范“违规二次转包、零散化生产、质量监管缺失”等违规和粗放模式带来的被装原材料差异明显、规格式样错误明显、外观款式不统一、不同企业产品色差明显、整体风格等外在质量不统一等影响消防被装制式统一性的严重问题,本项目的部分被装在原材料、制作工艺、规格式样、舒适度、色牢度等方面较以往批次的同品种被装进行全新改进,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确保所投产品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等各方面质量要求的高度一致性和绝对可靠性。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客观评估本企业完成生产任务的能力符合性和供应可行性。
8 .按照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为破解消防被装供给与需求脱节问题 (如:一方面,部分旧款鞋靴、腰带等被装虽然理化指标合格,但长期存在鞋底僵硬和鞋帮磨脚,进而导致指战员脚掌血痂水泡等非战损伤和脚力损耗大、穿用不便捷等不利于持续遂行工作任务等问题和腰带带体长期使用脱皮皲裂;另一方面,广大指战员不愿穿用旧款鞋靴甚至闲置丢弃,只能自行从社会面购买优质鞋靴) ,本项目部分鞋靴等被装在生产工艺、理化指标、使用性能等方面进行大幅优化升级,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能停留在抱残守缺、不谋创新的僵化状态,要切实对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摒弃“自己在实际中根本不会穿着使用”的老旧僵化工艺,真正为采购人提供具有技术先进性和现实实用性的优质产品。
9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和中标人要本着诚信守法原则,对在投标期间和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是存在请托关系谋求中标的、向采购人及所属单位的相关人员输送礼品礼金或行贿的、以许诺分红等方法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围标的、以各类胁迫方式阻挠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开竞标的个人和企业,采购人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向国家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并予以追责处理。
(二)中小企业条款
1.本项目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精神, 本项目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第 2 包、 3 包、 4 包 、 6包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第 3 包、 4 包 、 6包 仅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上述包段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三)供应商整体要求
1.消防被装的使用强度大、使用频次高,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极高。因此,本项目高度重视和特别强调:所有产品的质量、交货期和售后服务对采购人及所属队伍及指战员是极其重要的,产品质量过硬、交货时间准时、售后服务到位是根本要求。
2. 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守法态度,结合自身真实能力参与投标,严禁虚假承诺、伪造设备产能、伪造员工数量等违法投标行为,严肃追究中标后“擅自二次转包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
3.在具备提供优质产品、优质生产供应能力、优质交货期、优质售后服务等真实能力的前提下,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授权的供应商,采购人欢迎所有守法、诚信、真正有能力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人鼓励所有投标人充分发挥其在市场调研、材料研发、产品遴选、优劣识别、成本控制、技术应用、分拣包装、集中供货、综合服务、专业保障等方面的优势,充分体现投标人愿意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产品、优质售后、便捷服务的良好意愿。
4.本次采购的被装品目的电子版技术参数资料,根据投标人所投分包情况,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投标人提供查阅、授予。
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名登记的包号,对所投包内所有品目和采购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为防止原材料差异,投(中)标人生产同一品种的产品所需原材料应从 同一 家供应商采购,防止成品在色差、风格、手感等方面的差异;对成品的色差、风格、手感等问题,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退换货等措施。
(四)远程可视化查询条件
- 基于 远程可视化技术的普遍广泛应用 ,为有效防范“不具备生产能力企业弄虚作假投标甚至不诚信供应商中标后层层外包赚取差价导致被装质量下降问题、中标人不投入质检人员致使产品质量管控不到位问题、采购人难以经常前往中标人实地开展被装质量监督工作等问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远程可视化查询条件。
2.采购人在招标评审、产品生产全过程等各环节,通过投(中)标人提供的远程可视化查询条件,对投(中)标人真实生产能力、中标人产品生产全过程等进行审查和监督。 - 远程可视化查询条件,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大政方针,真正遴选出热衷于服装制造、专注于专业生产、致力于技术革新、倾力于一流售后的优秀服装实体企业;有利于打击政府采购活动中伪造场地设施、伪造产能设备、伪造虚假投标文件等弄虚作假投标中标的违法问题;有利于防止供应商中标后违规转包导致被装质量失控漏管和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等问题;有利于防止中标人不积极投入生产资源、恶意拖延生产供货问题;有利于实现对消防被装生产全过程的远程可视化监管。
4.通过远程可视化查询条件取得的一切资料,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追究投标造假行为、实施合同违约处罚等工作的重要证据。
(五)产品质量监管
1.本项目产品均为消防制式被装,产品的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必须与采购人标样保持一致,确保制式被装在最终使用过程中的高度统一性。投标人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认识,并完全响应: 问题产品数量在整体货物中的比例即使仅有千分之一的比例,在最终的任何单个用户手中都会是100%的使用问题,投标人必须杜绝不合格产品。
2.本项目产品质量要求:一是中标人对照采购人标样,使用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等各项指标符合标样和技术标准的原材料生产产品,中标人产品的理化指标符合采购人技术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是对中标人产品的最低质量要求;二是在中标人产品理化指标合格的最低质量要求的基本前提下,中标人产品的主辅材料、式样结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颜色色差、缝制质量、工艺要求、邵氏硬度、主辅材料和成品的风格品质、包装质量等各个关键质量指标方面必须符合采购人标样,这是对中标人产品的主要和关键质量要求。投标人和中标人必须对项目质量要求予以清楚知晓和完全响应。
3.本项目产品质量验收方法:消防被装质量验收的方法包括且不限于人工观察、尺寸测量、理化检测等方法。其中,人工观察、尺寸测量是消防被装作为制式被装进行质量管理的最主要方法,理化检测仅仅是确定该被装的物理化学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值的最基本方法。
理化检测:核实中标人产品的主辅材料是否达到采购人技术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指标值,这是对中标人产品的最低质量要求。
人工观察、尺寸测量:在确认中标人产品的主辅材料达到采购人技术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指标值的基本前提下,采用人工观察、尺寸测量的检验方法,对中标人产品在主辅材料、式样结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颜色色差、缝制质量、工艺要求、邵氏硬度、主辅材料和成品的风格品质、包装质量等各个关键质量指标方面与采购人标样进行一致性质量验收。
任何一件存在使用劣质材料、代用材料、低端材料、接近材料、相似材料、含有危害健康的化学成分的材料、或存在丢工少序、做工粗劣错误、缝纫线扭曲、对称性严重失调、熨烫不平服、缝纫线头不清理等与标样不一致的质量问题的产品,即使在理化性能方面符合采购人技术标准,但绝不等于该问题产品在关键质量指标方面符合采购人标样,且是更严重的质量问题。
4.本项目的所有产品在质量管理中,中标人须严格执行《消防被装产品质量管理办法》。采购人统筹开展消防被装质量监督检验的主要环节包括: 产品首检、生产过程质量监督、待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入库被装质量验收、被装质量 复核 等,采购人可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合并或调整。
5.首检样品。 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0日内,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等要求,按照所中分包的全品种制作和报送首检实物样品(最少3件(套);如乙方技术实力过硬,可直接提供50件(套));如中标人因自身技术原因,不能提交首检样品的或不能提交合格的首检样品,采购人将采取解除合同等措施。
6.各类样品。 中标人必须完全无条件配合做好首检产品、封样样品 (根据各总队采购实际和所属气候区,可酌情据实减少封样数量,首检样品数量最多不超过50件(套);43个总队、1个机动支队、各周转库等均留存1件(套)经评审的封样样品;中标人产品运抵后,由各收货单位对照经评审的封样样品开展一致性质量验收,凡是批量供货与封样样品等不一致的,将追究中标人产品质量问题) 、若干数量的质量检测抽检样品及相应成品的补货(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检测费用。 中标人、采购人(国家消防救援局)因本项目执行需要,送国家特种防护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防护服装质量检测中心)等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消防被装质量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付款时限要求向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支付。
8.批 量生产和供货产品。通过上述质量验收方法,发现中标人在批量生产和供货产品与采购人标样不一致的,由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因此发生的被装重新生产、货物退换货运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理化检验报告的取得及使用规则
1.根据中央关于消防救援队伍平移原有保障政策的规定,在消防被装质量监管方面,非特殊情况下,仍沿用消防被装质检从严管理的惯例,主要由国家特种防护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防护服装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消防被装质量的理化检测。国家特种防护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防护服装质量检测中心)无法检测的项目,经采购人允许,可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检测。
2.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质量检验报告要求表》规定的品目,由中标人向国家特种防护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防护服装质量检测中心)送交质检样品;中标人负责结算质检费用。为防止检验报告造假问题,国家特种防护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形成后,由国家消防救援局后勤保障司派员前往检验中心现场提取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的原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持有,供应商持有拍照扫描件。
3.在未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采购人在办理付款结算时,将中标人送检后获取的 不存在质量问题的检验报告(即检验报告内无不合格项)作为质量验收及货款结算的条件(确有不合格项的,按照合同约定对相关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具体事宜,在合同中予以详细规定。 - 关于消防被装理化质量的最终效力文件。 如采购人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相关线索,国家消防救援局将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随机抽取样品并送国家特种防护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防护服装质量检测中心)进行理化检测,并组织专家开展产品一致性验收; 此次形成的检验报告和验收结论是采购人对消防被装质量进行判定的最终效力文件,作为对中标人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判定依据,此前由供应商送检后获取的无不合格项的检验报告自动失效(即不再作为理化检验结果的效力文件) 。
- 理化检验报告仅是被装质量监管的最低要求。理化检验报告合格,不等于产品的主辅材料、式样结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颜色色差、缝制质量、工艺要求、邵氏硬度、 主辅材料和成品的风格品质、 包装质量等各个关键质量指标合格。
(七)交货地点及时间
1.本项目的货物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所属43个总队、1个机动支队及若干数量的周转库,发往各交货地点的发货批次可能有多次。为确保中标人所供应产品质量和数量与合同约定一致,便于总队级单位和周转库组织集中验收工作,所有货物均应以总队为单位发往总队级单位和周转库,不得直接发往支队或大队等单位。根据采购人及所属单位实际供应保障需求,可能会存在临时代存的情况,代存时间最多为1年(自合同约定的最晚交货时间起算),代存费、代存货物物流费用及其他因代存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本项目所称的交货时间为:中标人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时间。
3.本项目各分包的交货时间均为:“新招录消防员被装”分项的被装交货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其余分项的被装交货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前。其中,新招录消防员、新招录大学生、消防员提干、专职消防员提干等所需被装会根据供应保障实际提前安排生产,具体交货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4.投标人须对产品日产量和交货期进行承诺,并填写《关于产品日产量和交货期等事项的承诺表》。 投标人对产品日产量和交货期弄虚作假的,采购人将追究其虚假投标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订立和付款结算
投标人中标后,须根据各分包内品目不同的分项采购数量,分别订立合同。按照国家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要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及所属单位将支付较高比例的预付款,旨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中标人能够及时筹措原材料,促进被装生产等经济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生产供应、售后服务等环节予以充分考虑。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采购人在《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中提出的全部约定事项。投标人中标后,将统一与国家消防救援局签订总体协议;对于国家消防救援局本级直接采购的货物,由中标人直接与国家消防救援局签订采购合同;对于“专职消防员被装”、“各总队应急被装”的货物,由中标人与相关总队直接签订采购合同。
2.国家消防救援局本级直接采购的货物所涉款项支付: 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60%,尾款为合同总金额的40%,且由国家消防救援局直接支付 。
3.“专职消防员被装”的货物所涉款项支付: 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60%,尾款为合同总金额的40%,由各总队统一组织付款,付款单位最多约3750个预算单位。
4.“各总队应急被装”的货物所涉款项支付: 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60%,尾款为合同总金额的40%,且由各总队直接支付。
5.国家消防救援局本级直接采购和“专职消防员被装”、“各总队应急被装”的合同所需发票,中标人应尽量提供纸质发票(经国家消防救援局或相关总队允许,也可提供电子发票);“专职消防员被装”、“各总队应急被装”的合同所需发票,因付款的预算单位数量最多约3750个, 中标人可提供电子发票 ,采购人及所属单位均不得强制中标人提供纸质发票。
6.在中标人未发生破产、不供货或所供货产品出现危及生命安全等重大问题的情况下和中标人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前提下,对中标人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况,由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对中标人存在的延期交货、售后迟缓、应急响应迟缓、追加生产迟缓等情况,由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相关总队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但这不得作为采购人向中标人拖延支付预付款、尾款的理由。
(九)对中标人业务代表的素质要求
1.中标人安排专门授权代表和业务人员负责与采购人业务代表的业务对接,中标人的授权代表和业务人员年龄宜在40岁以下,年富力强,熟悉电子发票、数据统计、电子邮件、文件传输、网络会议等基本的现代工作方法。 中标人的业务人员应服务态度端正、言辞谦虚谨慎、响应迅速及时、无不良嗜好,能够全天24小时对接各项工作。特别是中标人安排的 授权代表和业务人员 不得有喜好饮酒、长期酗酒、言语粗鄙、行为不端等不良习气,不得有违法违规记录,上述问题既严重影响双方业务沟通,也不利于提升中标人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时的响应速度及质量。
2.中标人明确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上述授权代表的直接管理人,采购人(国家消防救援局)在督促授权代表履行相关工作义务无效的情况下,有权向中标人主要负责人提出要求: 一是对授权代表拖延履行工作义务的情况进行书面说明,二是要求更换相关业务人员,三是要求中标人就拖延履行工作义务的违约行为向采购人进行相应所中标品目的补偿。
3.对中标人 授权代表和业务人员 采取上述措施,旨在切实形成对中标人及 授权代表和业务人员 认真履行工作责任的压力,防止个别中标人中标后,经常出现拖延履行各项合同义务(如:授权代表参加会议等工作中迟到早退;在报送主辅材料采购合同、报送质量监管各项材料及视频图片、调换被装号型、应急保障、报送检验报告、报送交接回执单和发票等各项工作中,存在对接缓慢、落实迟缓、态度消极、反馈滞后、错误频发等问题)。
(十)投标样品
1.本次采购的被服装具因仅凭书面表述方式仍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需要投标人提供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更好满足采购需求,须提供样品的品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附件4《产品标样要求表》。 - 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真实生产能力,严禁冒用其他供应商产品作为投标样品的违法行为。
3.按照制式被装必须符合高度统一性、高度一致性的最高质量管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不作为最终产品的定型封样,最终供应的产品以采购人授予的标样和技术文件为准。
( 十一 ) 产品包装
1.本项目所有产品的单品标识、内包装、中包装、外包装等均使用二维码,具体事宜以采购人授予中标人的产品技术标样为准。
2.本项目的全部被装需要发放给队伍各级消防救援指战员,还要在总队、支队、大队和消防救援站进行多次分拣。为提高被装供应效率,提高被装发放精准度,借鉴国内其他制服部门实行被装最小包装并注明被装配发单位、配发对象、发放数量等信息的办法,本项目的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消防被装装箱技术要求,在被装包装箱上粘贴《消防被装装箱单》并标明被装产品的保障单位、配发人员等信息,以最小保障单位分别进行包装。《消防被装装箱单》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总体协议附件四《消防被装装箱单技术要求》、采购合同相关条款。
(十二) 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所中分包相关品目的成品标样和产品技术标准,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标样和产品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供货 , 采购人委托被装技术服务总体单位为中标人提供技术指导。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时,必须完全响应上述十 二 项特别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新招录消防员被装”分项的被装交货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其余分项的被装交货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前。其中,新招录消防员、新招录大学生、消防员提干、专职消防员提干等所需被装会根据供应保障实际提前安排生产,具体交货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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