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集阿线(三江口镇内段)修复养护工程
辽宁
-铁岭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岭市集阿线(三江口镇内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辽交规划【2024】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铁岭市集阿线(三江口镇内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136号)批准,招标人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投资,建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铁岭市集阿线(三江口镇内段)修复养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该工程位于国道集阿线铁岭市昌图县境内。路线起于三江口,终于三江口,项目分两段实施,设计桩号分别为为 K437+796-K437+930、K439+474-K439+666,全长0.326公里。目前该路段出现大面积坑槽、翻浆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 计划工期: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 24 年 10 月31日 ,共计 108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个标段,铁岭市集阿线(三江口镇内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投标保证金: 2.3 万元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最高投标限价: 233.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 应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2 企业业绩: 近 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 9 年 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 独立完成过1个 工程内容包含 “复合混凝土路面技术”且 合同额不低于 110 万元的二级及 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或 修复 养护 ) 工程施工项目 ,且工程验收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3.1. 3 主要人员:
( 1) 项目经理 1名: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 组织 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招投标活动 ,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 拟任 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进行网员注册,并 办理 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年06月11 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 ,每日 08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并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 将纸质 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开标会议室 。
5.3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 5.4 开标当日,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
5.6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 评标办法
6.1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网站上发布。
7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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