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丰区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及安装二期项目(项目SCZCGF-2024-005#)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上饶市
关于 广丰区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及安装二期项目(项目编号:SCZCGF-2024-00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CGF-2024-005#
项目名称:广丰区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及安装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2300.00 元
最高限价:4623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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