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光明路5#停车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光明路5#停车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64-ZB-2405105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光明路 5# 停车场改造工程 ( 招标 项目 编号: JNA164-ZB-240510506 )已由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 以 凤煤计函【 2024 】 19 号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晋能控 股招标采购网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 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规模 :为解决凤矿中区职工家属停车问题,将光明路双桥洞以西至天桥下铁路占地改造为停车场,改造面积共 6180平米,停放车辆191辆。
2.2 招标 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标段 ( 包 ) 名称:停车场改造
标段(包)内容 :光明路 5#停车场路面面积共6180平米,共停放车辆191辆,以道路交叉口为界,分为东西两个停车区,其中:东停车区路面面积3500平米,停放车辆118辆;西停车区路面面积2680平米,停放车辆73辆。保留西停车区现有铁路;拆除东停车区铁路路基土石方及双桥洞土石方,共2.86万立方米。停车场内配套安装40盏路灯,18套网络摄像机,4套道闸系统,750米消防给水管,5套室外消火栓,3座阀门井,配置13个推车式灭火器。详见施工图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凤凰山矿矿区内
2.4 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 停车场改造 ,该标段 中 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且未 担任其他在 建项目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或施工负责人 ) 、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 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 类似 业绩。
近年 指: 2021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日 (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①地面硬化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②停车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 合同协议书 和 ② 工程竣工验收 证明和 ③ 与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 。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 “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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