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开展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开展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开展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1-CG-240512225 SXZB-2405106611JNF1066 /01) , 已由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以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纪要( [2024])第10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新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计划用水户应当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并及时向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节约 用水办公室报送测试资料。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有权对存在严重错误或失实的水平衡测试报告要求用水户重新测试。年用水量在 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用水户、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服务业用水户应当至少每3年开展1次水平衡测试;除河道内需水工程及河堤外湿地工程、小型农灌工程、农村饮水供水工程用水户外,其他各类计划用水户应当至少每5年开展1次水平衡测试 。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进行现场测试、资料收集、工作调研、技术研讨、专家咨询、报告编制等工作,完成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项目报告书,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市级、县级)专家评审。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后 40个工作日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 要求: 须具备水利相关 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或者经查询存在 “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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