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
安徽
-滁州市
滁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物业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sjcg202405-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滁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问题 1:质疑内容:招标文件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8 分)(仅限 1 人)中设置条件内容。提出质疑:根据滁州市政府部门颁发《滁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物业类》文件内容规定: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证书数量一般不超过 2 个),请问此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证书数量设置4个证书合理吗?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6.1资信标评审细则4、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8分)评审细则中删除评分项a.是物业管理专业毕业的,得2分(毕业专业以学信网查询截图为准);e.具有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项目经理总分(8分)调整为:项目经理(4分);人员配备(1)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6分)评审细则中:“b.具有二级或以上等级保安员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截图及网址)。”调整为:“b.具有四级或以上等级保安员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截图及网址)。”其余评分细则保持不变。
问题 2: 质疑: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信用等级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被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2 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1分;最高得 6 分。注:①上述评分项最多提供三个信用评定,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评分项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不累计计分。有效时间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且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质疑内容:由于滁州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自2022年度起均在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房产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统计评定结果,未发放相关评定结果文件及证明材料,请问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关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截图是否同样有效。。
回复:予以认可,提供官网截图证明材料。
(二)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6.3商务标评审细则(12分)调整为:6.3 商务标评审细则(16分);
2)评审细则调整为: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
2.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6分;
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三)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 2024年06月24日08时00分。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06月24日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更正日期: 2024年6月7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