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厨房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4049
项目名称: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厨房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进行续签。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考核成绩未达到90分以上,采购人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①本项目为 服务 类 采购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
合同包为货物类的,货物应当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如果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函中对所投全部货物的制造商进行声明。合同包为服务类的,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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