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南京枢纽站前4标项目主要物资(护轨)采购谈判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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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蓉高铁南京枢纽站前4标主要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ZTSJNJSNTP-2024-003
1.采购条件
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进行管理,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沪渝蓉高铁南京枢纽站前4标施工任务。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南京枢纽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主要物资(护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中铁三局集团沪渝蓉高铁项目经理部承建南京枢纽4标普速系统(江北地区)改建工程里程为既有京沪线高里站(含)东咽喉(改JHKXDK1130+180.08)至既有京沪跨G205大桥北端(改JHKXDK1139+673.14),全长10.448km。其中含改京沪客线、改京沪货线、南京北客整所走行线、客整所及折返段站前工程等相关工程,只铺轨的工程包含改宁启线、改林浦线、改乙烯专用线、京沪施工便线、宁启施工便线、林浦施工便线、京沪客线施工便线、林高施工便线、军专走行线等相关工程及所有既有线轨道拆除工程。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沪渝蓉高铁南京枢纽站前4标施工所需的护轨,供货周期为2024年4月至2024年5月28日。采购物资的物资名称、技术参数、数量以及包件划分等信息详见附表一。本次采购数量为设计估算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以实际需求计划为准,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各位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根据设计估算数量进行报价,成交单价将做为最终的供应单价,不再调整。
3.采购方式
3.1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南京枢纽站前4标项目部1楼会议室公开进行。
4.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要求谈判供应商资格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许可证等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能开具采购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竞标人须出具不低于200万元的垫资承诺书。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1.3生产能力要求:护轮轨应满足二级再用轨使用的技术要求,参照TB/T3119-2005《铁道旧轨使用和整修技术条件》。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护轮轨应满足二级再用轨使用的技术要求,参照TB/T3119-2005《铁道旧轨使用和整修技术条件》。
4.1.5谈判供应商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能够协调地方政府各关系,保证货物顺利进场的供应商。应具有自2022年至今在铁路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原色扫描件、发票、运营方或用户使用情况证明等,提供不少于1份)。
4.1.6国家强制认证产品,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业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4.2 信用良好,能提供顾客满意的评价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谈判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供应商须在相应投标物资的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方合格名录内,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重点“关注类供应商”中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谈判。
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谈判供应商;近两年(2022、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本次采购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4本次谈判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6-18 10:004.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2081440817180300317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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