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二次)
河北
-承德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130800202400730
项目名称:承德县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1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10000
采购需求:血液透析机11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发出正式供货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冀财采[2021]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需为中小企业(含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经销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3.3、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注册信息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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