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站综合自动化系统(CIPS)维保招标公告
上海
南京东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CIPS)维保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TGCHDJL- 2024-0460-GK )
南京东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CIPS)维保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南京东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CIPS)维保 已通过公司党政联席会议 的 审批,资金已落实。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站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 具备招标条件 。
2. 项目 概况 及要求
2.1 项目 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解放村 100 号
2.2 项目 内容:
南京东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CIPS )硬件维保、系统软件维护。
2.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 2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 4 服务期限 :
本项目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并具备相应的 维保 能力 。
3. 2 投标人拟派驻的 作业人员 要求
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提供社保关系证明),同时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 2 年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 4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
( 4 )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5 ) 近 5年 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 8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9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
(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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