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灵武市竣鹏商务中心3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TZC2022011
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6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6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总计(元) | 备注 |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一年 | 3361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3)(4)(5)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至 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武市竣鹏商务中心309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竣鹏商务中心3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竣鹏商务中心3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灵武市中山街与灵州大道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方式:张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绿地2商城A区8号商业楼80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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