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垄子安置房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江苏
-徐州市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
徐州
古驿建设
有限公司
建设的
西垄子安置房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已
由
徐州
铜山区行政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
铜经发投审(
2021
)
368号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 江苏省 徐州市 铜山区 。
3.2
项目
占
地面积
约
2777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3303.61
平方米,地上
建筑
面积
约
82122.43
平方米,地下
建筑
面积
约
21181.18
平方米
,
项目建成后总户数约
696套户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等公用工程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
工程造价约
3.4亿
。
3.3 监理合同估算价 : 约 320 万元 。
3.4
西垄子安置房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的施工
阶段
及缺陷责任期
(两年)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
3.5
要求工期:
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含配合审计及保修阶段的服务
)
,
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
3.6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 、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5.2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专 业 以注册专业为准);
5.3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
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
住建厅公告【
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 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说明: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
5.4.4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 投标人自 2021 年 5 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 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4.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5.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徐州市公 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中备案。
5.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
t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t
t
银行保函、
t
信用承诺、
¨
保险保单、
¨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陆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
开户账号: 32032306010100000371 5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 投标 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 “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一致。
6.6 任 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 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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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