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1日 16: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金采招字[2024]XJJZC-071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777000
最高限价(元): 777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777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伊犁州、塔城地区、博州、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吐鲁番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和田地区等 14 个地(州、市),工程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内的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和地震灾害防御体系两部分。对本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和验收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管理、软硬件测试、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工程协调等,确保工程按期、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监理资料交接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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