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广场管理科)2024年洪山广场、内沙湖公园、长春观公园、楚望台公园保安、保洁、绿化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公园广场管理科)2024年洪山广场、内沙湖公园、长春观公园、楚望台公园保安、保洁、绿化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6 11: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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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7-08 09:00:00|
项目监管地:|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0028fa9f8c201901434fe901ce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公园广场管理科)2024年洪山广场、内沙湖公园、长春观公园、楚望台公园保安、保洁、绿化外包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36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360.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3个项目包,第一包为洪山广场保安、保洁、绿化外包服务,预算金额160万元;第二包为内沙湖公园、长春观公园保安、保洁、绿化外包服务,预算金额106万元;第三包为楚望台公园保安、保洁、绿化外包服务,预算金额94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在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水平、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若考核结果合格,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