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人民政府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菏泽市
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人民政府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000071
采购项目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6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079464.43 元, 第 二 包 520535.57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6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079464.43 元,第 二 包 520535.57 元。
采购需求: 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应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3.4“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5菏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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