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标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安全警示标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GD-2024-07)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安全警示标识采购人为呼和浩特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安全警示标识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 序号 物资编码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实际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最高限价(单价,不含税) 备注 1 1 0 安全警示标识 290849 不锈钢 块 150 签订合同30日内 集宁及呼和地区 170.92 2 0 安全警示标识 200200 3M膜粘贴式(3M胶) 块 1906 签订合同30日内 集宁及呼和地区 36.3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物资供应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ISO9001原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公司成立时间在2021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投标时须携带标的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的标的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50万,投标时须提供标的产品的发票验证截图。业绩年限:近三年内(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 5.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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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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