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初中部校园文化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3-NJHG-G2024-0023
项目名称: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初中部校园文化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 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3.053626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对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初中部文澜路校区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