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室内空气环境净化治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项目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室内空气环境净化治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4-CJDX-001
项目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室内空气环境净化治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室内空气环境净化治理服务(采用化学药剂净化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治理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零售业 或商务服务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零售业或商务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采购产品或服务;?? 3.2人员配备要求: ??(1)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能够胜任本项目工作。 (2)本工程服务组至少由13人组成,其中至少三名防护人员,八名喷涂作业人员,二名检测人员。 3.3执业要求: (1)具有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具备良好的执业信誉,具有高素质的专业队伍,能够与招标人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客观、公正地提供专业服务; (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治理服务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5)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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