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农产品定性检测项目(检测消耗品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创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农产品定性检测项目(检测消耗品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6-20 至 2024-06-27
撰写单位:
撰写人:
何晓凡
(创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农产品定性检测项目(检测消耗品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创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农产品定性检测项目(检测消耗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创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农产品定性检测项目(检测消耗品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0,000.00
最高限价(元):98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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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农产品定性检测项目(检测消耗品采购) ,包括移液枪、移液枪头、毛细管柱、液相色谱柱等消耗品。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否则投标(响应)无效);(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