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生态环境局五指山市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建设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五指山市
项目概况
五指山市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3号楼1单元13层12A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F2024-024
项目名称:五指山市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0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五指山市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建设项目(一期)
2、项目预算:¥9105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零伍佰元整),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65日历天;
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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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规划类专业等)资格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进行备案(需提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加盖公章)。3.3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等专业的博士学位或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9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